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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委员建议公共场所全面普及AED,国家卫健委答复

时间:2020-10-27

针对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公共场所全面普及AED的提案》,国家卫健委近日答复称,委托相关单位起草院前AED设备投放布局标准,积极推动AED普及。下一步将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加大AED配置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投入配置AED,营造公众参与急救的社会氛围。
答复全文如下: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364号(医疗体育类372号)提案答复的函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公共场所全面普及AED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和进展情况
我委及相关部门和组织高度重视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的管理应用,从多个层面推动AED普及使用。一是加强管理和研究。我委多次召开AED相关工作讨论会,研究制订AED配置、使用等相关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通过财政投入、社会捐赠和商业运作等渠道加强AED配置。二是积极探索城市公共场所配置和推广AED试点。2014年,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启动公众除颤公益项目,在辽宁等试点地区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免费安置AED,并培训相关人员,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护能力。2015年,上海市红十字会系统启动试点设置AED项目,至2018年初,已经在机场、体育场等公共场所设置AED800余台。2017年,深圳市将“公众电除颤计划”纳入深圳市政府民生重点工程,计划由政府财政出资购置5000台AED,于“十三五”期间完成5000台AED的采购与安装,5~10年内实现每10万服务人口配备100台AED的目标。三是“互联网+”助力AED普及。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与腾讯公司共同发布“AED地图”,方便施救者能在第一时间对突发心脏猝停、可能引发猝死的患者实施救助。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积极推进相关立法和标准制定。一是我委在《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中提出AED设置要求,并对出于救人目的而实施第一目击者急救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予以免责。目前,正积极推进立法进程。二是 委托相关单位起草院前AED设备投放布局标准,科学规范指导AED铺设使用,积极推动AED普及 。
(二)加强AED急救知识技能的普及培训。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以及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急救知识和基本技能,促进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全民普及,引导公众正确处理突发急救事件。二是我委高度重视AED使用的相关培训工作。在刚刚印发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明确提出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港口客运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红十字总会也将AED的使用方法列入培训大纲,作为红十字“救护师资”和“救护员”培训的必修内容。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培训力度,在交通运输、矿山、旅游、教育、消防等相关高危与社会服务行业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救护培训,普及心肺复苏技能及AED的使用方法。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规划
我委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推动健康中国行动的落实, 与中国红十字总会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加大AED配置投入 ,开展AED和心肺复苏的普及性培训,科学规范指导AED铺设使用,积极推动AED普及。二是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出台, 在公共场所合理配置AED并积极促进社会参与 ,整合各地急救中心、红十字会、公立医院及社会化培训机构推广AED使用知识和技能的普及。三是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投入配置AED,营造公众参与急救的社会氛围 。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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